第110章 得手(1/2)

作品:《剑灵仙穹

拂衣没有理会肉身小小受损,在脆弱的筑基初期,动不动就要流血受伤,她早就习惯了。只要不会留下严重暗伤,经受点斗法余威算什么,反正人家不是针对她,力道并非难以忍受。

她感应着土灵的行动,同时也观察着自己身周的防御灵光,打从双鱼出现,她自己凝结的防御灵光就具有了一种令她安心的厚重感。

拂衣猜测这是黑鱼气息与防御术结合的效果,她也好,外人也好,都无法察觉到这灵光中的神秘气息,只能感觉到这重护罩难以被攻破,堪比超品法器的防御。

“又省了一大笔......”拂衣暗戳戳地想,原本打算买几件纱裙备用,现在看来只需一件作为保底防御即可。“反正有些纱裙的颜色能变来变去,一件顶七八件呢,款式什么的,都是浮云。”

拂衣自恋归自恋,但并不是个爱美之人,或者说她追求的美与许多女修不大一样。比起精致妆容、华美发髻、衣裙流光溢彩,她更喜欢追求力量的美。

她认同每一种美的方式,白皙的皮肤好看,麦色或黝黑的皮肤也好看,高挑挺拔好看,矮小魁梧也好看。

只要不是刻意追寻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在她看来都是好的,所以她从来不要求自己非要梳个飞仙髻,穿一身华丽丽的流光裙,毕竟打起架来不方便。

土灵一路低调潜行,有那么几个瞬间,连拂衣都很难感应到它的存在,要不是有契约让他们心神相连,她一准儿会认为这小家伙跑路了。

听从拂衣吩咐的土灵没有急匆匆赶路,而是以小心谨慎为主,一路寻着与自身气息最契合的地段行走,哪怕偶尔要绕一段路也无所谓。

拂衣对此很是满意,元婴期的打斗少说都要三五日,要是旗鼓相当,打上十天半个月都不稀奇。以土灵在土地中穿行的速度,顶多两天就能走个来回。

“也不知道这回申家会不会覆灭,前世的神秘之手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都未知,不过实力明显比范城主强多了。”拂衣其实不太关心申家会不会死得一个不留,她更关心的,是盗走麒麟之角后的安全问题。

申灵杰敢当着范明月暴露族中奇珍异宝,说不定也敢在别处吹嘘露底,再结合申家人放出要砸开凌霄宗大门的话,麒麟之角的消息很快会传遍灰星域。

若范城主一帮人获胜,必会在战后前往宝库分宝,事后得知申家拥有麒麟之角,他们却没在宝库中看到,他们的视线就会集中到别处,开始刮地三尺式搜寻。

以拂衣和宋鸿远的境界,本不至于被当做嫌疑目标,但他们两个恰巧卷进了范、申两人之死,一旦有金丹侍卫提及此事,范城主等人定是宁肯错杀都不肯放过。

所以拂衣才让宋鸿远前往南明城外一处无名山谷,只要绕过那片山谷,即可抵达一片看似荒芜的怪石平原。在这片平原地底深处,居住着一种通体深褐发亮的灵鹿。

这种被称之为“隐鹿”的族群十分胆小怕事,属性为土,喜群居在地底洞窟中,每隔一段时间才会三五成群出来觅食。一旦搜寻到大量食物,又会躲在洞穴中不出。

隐鹿在修仙域的存在感极低,除了血肉能食用,骨骼鹿角与妖丹能酿酒,别的材料都无甚大用。除了猎兽做灵膳的酒肆,别的修士连它们长什么样都懒得关注,自然也不会刻意跑去剿杀。

按理说这种没有太大生存危机的妖兽,根本不至于敏感至此,但偏偏隐鹿胆小到恨不得永远不见光。

拂衣曾经也是不关注隐鹿的修士之一,直到后来偶然得知,隐鹿竟与麒麟一族有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联系,这才明白它们活得小心翼翼的理由。

隐鹿之角经过秘术炼制提纯,能够提炼出具有麒麟之角功效的一小块精华,这块精华自然比不得真正的麟角,顶多具有两三成血脉气息。

但妖祖后代本就稀少,如今每一代都只余下了一只,谁都不可能找它们要身上材料去,是以能有一件替代品亦是幸事一桩。

拂衣不知道炼制提纯的秘术,不过她也不追求做到极致。她打算把身上那枚剥离下来的麟角碎片,结合土灵的一缕气息,与隐鹿之角熔炼一番搅乱视线。

世间少有人知晓真正的麟角长什么样,玉简上的描述含糊不清,每一枚绘制的图案还都不大一样,反正大家只知道麟角形似鹿角,具有精纯土灵以及一股悠远厚重的气息。

“待宋鸿远猎鹿归来,再花一两天把鹿角炼制成‘麟角’,说不定上面一群元婴期还没分出胜负。”拂衣打算到时候再来一趟,让土灵把假麟角放回去。

不管最终获胜者是申家还是范城主,只要有一份“麟角”在宝库中,就能为她和宋鸿远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他们两个属于整件事的“神秘第三方”,既然神秘,就该神秘到底,最好永远都不要暴露他们曾经卷进过这件事。

“到手了!”拂衣心神一动,感应到土灵极致的欣喜,很快又被它强行压制回去。

“总算学聪明了。”拂衣深觉自己的灵智感染了傻乎乎的土灵,再想想钟韵也是在她的指引下越来越机灵,忍不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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