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回:以镒称铢(1/2)

作品:《白夜浮生录

冰制的刀刃不比钢铁要差,究其原因,大概是持刀的人算有点能耐。

清脆的碰撞声接连不断,刀光剑影交映闪烁。远远坐着一个女孩,睁大了好奇的眼睛,她是这场奇特较量唯一的观众。两个身影相碰,错开,拉出了很远一段距离。

女孩了呵呵地拍起手。在这阵毫无节奏感可言的掌声中,朽月君翻转手腕,将向前倾斜的剑揽回自己的方向。在这个过程中,冰剑融化成了一滩水,洒在他面前的土地上。他持剑的手法并不专业,剑法也毫无节奏感可言。在刚才那场切磋中,他可没少用妖术作弊。

唐赫内息不稳,结结实实被某人的妖术算计了两次,但余下的全部招架住了。他很快平复急促的呼吸,将横刀纳入鞘中。若不是知道对面是什么狡猾的角色,一根头发丝都没斩断的他一定会怀疑自己的实力。

“刀技有待提高啊,唐公子。”

“还我。”

“咦?被你发现了?”朽月君将不知何时偷到手的平安扣丢了出去,唐赫一把接住,“不就是个玉环儿吗,这么上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天香玉一样价值连城的宝贝。”

“你确定方子没错?”他问,“洛神砂是最后一个要的东西?”

“除了香炉外是最后一味药了。”

江豆豆呆呆地看着他们。她总是很乖,饿了也不喊,不如说她很难感到饥饿——她曾是能吃上饭的,在家一顿不差,就是少了点。可她在匪窝里饥一顿饱一顿,把肚子饿出问题,现在对饥饿不敏感了。太久不吃饭,她就会开始吐酸水。但现在她很难感到饿了,每一顿都能吃饱,比刚接到她时都胖了。只是这孩子不爱吃葱花,就算切得再碎,她都能拿手给你挑出来。她使筷子不太利索,用勺子更快。

她连不爱吃葱花这点都与唐鸰一样,这让唐赫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上一次有这种感触大约是在几年前。唐赫还记得那是一个下雪天,他与天狗在一个无人的木屋里过夜。屋外是鹅毛大雪,屋内是暖洋洋的火炉。天狗蜷缩在炉子旁均匀地呼吸,火光将它黑色的毛发映得发亮。他静静地靠在一个长椅上,望着纸窗外纷纷扬扬的雪影。

屋子另一侧的地面被血浸透了,几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有些尸体缺胳膊少腿,都被天狗吃掉了。它似乎不是很饿,所以没有吃干净。他们是这里的山贼,受到山下村民的唾弃。杀了他们,等大雪过后,唐赫就可以拿他们的人头去换赏金,成为村子里的英雄。但这不重要,荣誉与唾骂一并都被他抛在身后。带着这些东西走江湖,累赘。???.hs

最初他发现天狗可以化成人形时讶异万分,或许因为它第一个吃掉的就是唐鸰的尸体。他那时时常让它变成妹妹的样子,除了看上去很不健康,毛发与爪牙尚存,几乎无异。后来就不了,他会产生一种错乱。他清楚必须时刻告诉自己,唐鸰已死的事实。

倘若她能活呢?

他永远记得那场大火。群妖袭击他与妹妹安身的镇子,将一切都吞噬殆尽。火光将黑夜照得明若白昼,房屋倒塌与人的尖叫、妖的尖叫混杂在一起,仿佛地狱般的光景。一个庞大如山的妖怪踩过兄妹俩居住的房子,当那巨柱似的脚离开的一瞬,他飞奔进垮塌的房屋。四周都是火,他徒劳地扒着砖块,手上都是血。

唐赫之后还见过很多次火,放过很多次火,都没有那一天燃烧得热烈。

他眼里只有红色。

直到最后一块砖被挪走,露出一个残破不堪的、躯体的一角,大脑发出的嗡鸣声令他眼前只剩下黑色。

在绝望吞噬他之前,巨大的黑色犬妖从天而降,势若万钧雷霆。

唐赫已经忘记那时候自己是怎样的心情了——或者没有任何心情。他什么都看不懂了。那天狗当着他的面,用坚硬的喙将唐鸰从废墟里捞出来,仰起头,整个吞吃了进去,嘴角的毛发还带着血迹。那之后,浓云滚滚,雷声阵阵,它冲出这一片残砖断瓦,将那些践踏小镇的妖怪们如数屠尽。

当唐赫回过神后,巨大的天狗停在他的面前,神采奕奕。天上下了一场大雨,却完全没有打湿它的毛发。大雨将火势压下来,幸存的镇民们纷纷探出头,惊异地望着这个面色惨白的少年,与不知从何而来的、仅剩的妖怪。

不论被当做始作俑者,还是大家的救星,唐赫知道,自己都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

他之后慢慢对天狗与自己的血脉有所了解,加之回忆起稀薄的、母亲说过的话,他试图对那时天狗的行为作出解释。这大概是一种献祭,一种交易,以自己至亲的尸骨,甚至自己的一部分为代价,在强烈的情绪中唤醒沉睡的天狗之契,让它拥有了以一敌百的力量。得知世上还有不少与他一样,拥有着传唤天狗血脉的人,他丝毫不感到宽慰。还有梁丘慕琬,那个女人,她很孱弱,是个废物。

他不断地让它杀人,吃人。他磨练自己,以各种方式,与各种各样的武林高手不要命地过招、切磋,他走过悬崖的绳索,淋过百米的瀑布,穿过布满瘴气的森林,在人与妖之间置生死于不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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