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2)

作品:《我乃路易十四

孔代亲王的手十分粗糙,当然,一个战士的手,绝对不会细腻柔软,手心很热,几乎能够感觉得到血管在跳动,他还在剧烈地喘息,所以一时说不出话来,不过路易还是看到了怀疑从他的眼底一掠而过,这也很正常,毕竟他不久前刚在与这里不过几百尺距离的红孩子集市大肆嘲讽了王太后安妮乃至整个王室。

“请起身,我的堂兄。”路易温和地说,“看到你安然无恙令我倍感安慰。”

孔代亲王迟疑了一下,站了起来,异色从他的眼睛里慢慢地消失,倒不是他就此相信路易对他并未恶意,而是他也想到了国王完全不必多此一举,而且以国王尊贵的身份,哪怕他不出现在这里,他也必须为国王的仁慈而感恩戴德,他甚至还有一丝庆幸,向路易屈膝已经足够让他不快,如果来人是红衣主教马扎然的人,岂不是更令人恶心?

这时候,刺客们不是被杀,就是被捉住了,之前与孔代亲王并肩作战的两个人也走了过来,他们向国王行了礼,一个国王认识,他是孔代亲王的姐夫,也就是隆格维尔公爵,他多处受伤,但不是很严重,对于一个近六十岁的老人来说,可真是不容易,不过也能从这里看出他是如何地勇武,在政治上他也并非无用之辈——不久前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就是他率领着法国使团签订的,这份条约结束了漫长的三十年战争,虽然其中也有黎塞留、路易十三、马扎然等人的努力,但要说法国能够获得洛林内梅林、图尔、凡尔登等三个主教区和除斯特拉斯堡以外的整个阿尔萨斯这件事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那纯粹就是胡说八道。

但对于一个年轻貌美,富有魅力的年轻女性来说,在花信之年被迫嫁给这么一个鬓发灰白,满面皱纹的鳏夫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所以就算是隆格维尔夫人的风流韵事甚至从明斯特(明斯特是德国北iyin威斯特**州北部的城市,也是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处,当时隆格维尔公爵被马扎然任命为首席特使)传到了巴黎与圣日耳曼昂莱,隆格维尔公爵也宽容地原谅了她,并不为她的不贞节而愤怒。

这里我们就要提到另一个人,他就是弗朗索瓦.德.拉罗什富科,这位公爵先生今年不过三十九岁,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又是法兰西最古老的家族之一的后裔,他的父亲很受黎塞留主教先生的看重,因而在1622年,拉罗什富科伯爵领地被晋升为公爵领地,弗朗索瓦也因此一跃成为公爵的继承人。六年后,他来到巴黎,成为了谢福斯公爵夫人的爱人,甚至参与了反黎塞留的阴谋活动,为此他曾经被投入监牢与流放。

如今他又来到了孔代亲王的姐姐隆格维尔公爵夫人身边,声称爱上了这位夫人,为了博得她的心,为了让她高兴,他马上站到了孔代亲王这边,以普瓦图高官的身份(继承于他父亲)为这位亲王效力。

现在宫廷里的人对他一般有两种看法,一种多半出自于女人,她们认为这位公爵先生委实多情,只是相比起他的爱情,他的爱人们显然更看中权势与地位,她们并不爱他,只是利用他,这种说法令得这位公爵先生越发的可怜可爱;但另一种,也就是男人的看法(女人们的想法令他们嗤之以鼻),他们认为,拉罗什富科公爵事实上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小人,他可以说是利用女人和教士爬上高位的典范,具体的看看谢福斯公爵夫人就知道了,当初拉罗什富科公爵作为宫廷里的新贵,并没有多少攀附权贵的门路,相对的,谢福斯公爵夫人先是与路易十三的首席大臣吕伊纳结了婚,又成为了路易十三王后安妮的宫廷总管,吕伊纳去世之后又与颇有势力的谢福斯公爵克洛德结了婚——可以说,那几年这位夫人炙手可热,而她又足足大了拉罗什富科公爵十几岁,要说他们之间有什么真挚的爱情,谁也不会信,但就是这位夫人,把拉罗什富科公爵带到了国王和亲王眼前,让他得以在宫廷中占据一个很不错的位置。

若不是后来谢福斯公爵夫人与黎塞留主教先生产生了矛盾,这位先生只怕还能继续飞黄腾达下去,之后他被囚禁与流放,人们都以为他完蛋了,谁知道他竟然又成为了隆格维尔夫人的爱人,堂而皇之地回到了巴黎。

让路易来看,这位公爵先生能够先后迷惑住两个权势赫赫的夫人,同时又不至于被嫉妒的丈夫或是情敌报复,确实是有原因的——这位先生大概是他所见过最为漂亮的男性,甚至没有之一。他有着蓬松的金褐色鬈发,向着两侧分开,额头中央有着一个被无数女性所渴望的精致的尖儿,眼睛是极其深邃的暗蓝色,就像是秋季的湖面,嘴唇丰厚,呈现出一种格外润泽的浅玫瑰色,让人见了就想要吻上去。

而且除了无可挑剔的皮囊之外,他沉静的气质也成为了不容人们忽视的特征。另外,就国王刚才所看到的,他一连夺取了两个刺客的性命,俘获了一个,这可是一项了不得的功绩,所以在勇武上,他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还有让国王惊讶的是,拉罗什富科公爵应该有三十八岁,但看起来,他比孔代亲王更年轻,要说孔代亲王比他更多地遭到了严酷的对待也不对,因为他十六岁就在军队里任职,孔代亲王至少是在十八岁才成为军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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