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大战之前(5)(1/3)

作品:《我乃路易十四

王太子小路易确实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就如路易所说,他见过最糟糕的人也已经是常人无法企及的阶层了——不是说那些侍从或是仆人都有爵位,他们在凡尔赛或是卢浮宫工作,就能够碰触到一般人根本无法接近的大人物,像是卢瓦斯侯爵,像是大臣柯尔贝尔,像是孔蒂亲王,有时候他们只是说了几个字,甚至只是笑了笑,或是神色不愉,这样的情报都是可以卖出一大笔钱的。宫中最底层的壁炉仆从——也就是负责给每个房间点燃壁炉的人,每月也能从外面拿到上百个里弗尔的钱,别以为这种人就没什么可值得收买的地方——卢浮宫与凡尔赛的房间壁炉何时点燃,一个套间中被允许点燃几座,用什么样的木炭,都能很好地体现出国王对这个房间的客人是否看重以及爱护。

一个月上百个里弗尔的收入,换算成真金白银就是每年有一千法郎的收入,也许有人还无法对此有个具体的理解,这样说吧,在英格兰,划分勋贵阶层的依据就是每年的收入必须达到一千五百英镑,而一个富裕的农民,他一年的收入最多也不过二十英镑——这些鞑靼人呢,即便来人也是一个鞑靼人的首领,狡猾而机敏,但他最贵重的财产可能还是他的马匹与那几把短柄火枪。

至于其他的享受,鞑靼人并不怎么在乎,甚至不必与路易的军官相比,他连一个军队中的仆人都无法相比,他和他的兄弟,子女族人,首要寻求的还是生存,马匹和枪支从来就被放在首位。

所以当鞑靼人首领依照传统,承诺将自己和自己的妻子儿女,放在国王的膝下,如同一个奴隶发誓忠诚于自己的主人后,路易十四向他索要孩子,他还以为国王是想要一些人质呢——谁知道国王竟然愿意让他们做自己继承人的仆从……他和自己的兄弟站在一处阴影里,看着迥然不同的两种人从他们面前离开,他的兄弟就忍不住咂舌:“你看到了吧。”

“我看到了。”鞑靼人首领说,王太子与他的随从再朴素也是身着绫罗,从外套里翻出来的衣领就像是层叠的花朵那样漂亮,鞑靼人的孩子,就算是首领的孩子,他们也只是套着一件羊皮袍子,至于里面有没有什么,天晓得!他们的尊贵体现在他们穿着靴子,还有的就是系着皮带,皮带上挂着匕首和火枪。

“我说的不是那个,”他兄弟说:“那孩子多漂亮啊,如果拿到伊斯坦布尔,苏丹的黑宦官会用一整箱子的珍珠或是宝石来交换。”

鞑靼人首领想也不想地就冲着他兄弟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你就是个蠢货!”他低声道,但不是因为他兄弟有这样的想法——他们虽然为波兰的大贵族效力,但在没有眼睛看着的时候,他们也会劫掠白皮肤的女人和孩子,有时候直接卖给商人,有时候亲自去一次伊斯坦布尔——孩子的价格多半还要超过女人,但:“别傻了,”他舔着嘴唇说:“想想吧,就算是奴隶,如果可以成为国王的奴隶……”

“他还不是国王呢。”

“总有一天会是的,”鞑靼人的首领说:“法兰西人的传统与我们不同,他们非常看重长子,我是说,他们在天主的见证下娶的妻子生下的第一个儿子,就算是个白痴,他也一定要将自己的产业交给他。”

“你是想让安沃成为王子的侍从么?”

“还有梅朵呢,”鞑靼人首领说:“他们不能有很多妻子,但他们可以有很多女人,其中最得宠爱的女人会成为国王最亲近的人——她们的孩子也会成为公爵或是亲王,我听说我们的国王就有两个不是妻子生的儿子,现在都是公爵,而且有一大片领地,大儿子还与一个大公的女儿有婚约。”

“天啊,天啊,真神啊,耶稣基督啊。”他兄弟眼睛顿时就亮了,他伸出手指,在身上胡乱比划了两下,“这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鞑靼人首领说:“所以别说那种愚蠢的话了,那孩子要比你以为的有价值多了。”

“但我总觉得有点奇怪,”他兄弟说:“这位国王有着这样多勇武的士兵,精良的武器,忠诚的侍从,他为什么还会留下我们呢?”

“我也不是很清楚,”鞑靼人首领说:“但他一定有他的用意在,别以为这些高贵富有的人就会无端端地大方,他们可精细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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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子小路易只觉得好奇,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怎么说呢,这些鞑靼人的子女最令人诟病的就是他们的粗野,这种粗野不但体现在他们红褐色的粗糙皮肤上,油亮打结的羊皮衣,又或是镶嵌着铜头的靴子,就算是烈日炎炎也没有拿下来的平顶帽,还有他们敏捷的身姿,轻巧的脚步,和那双一看就知道是猎人才会有的明亮的黑眼睛。

他们无论男女,都将长发编成辫子,戴着耳环,鞑靼人和奥斯曼人与波兰人那样认为有一蓬大胡子才能显出男子气概,所以一些年轻人早早就急不可待地蓄留起胡子,但鞑靼人首领送来的几个孩子,他的幺子安沃与女儿梅朵,年纪都与王太子差不多,安沃还没有来得及长出胡子,但他说起话,做出事情来已经很有成人的气势。

他们之所以从马厩跑到内广场来,是因为王太子许诺他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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