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萨瓦河(三更合一))(修)(1/5)

作品:《我乃路易十四

虽然已经成年,但王太子小路易要体会到路易十四话中深意的时候可能还要到很久之后——这是时代的人们依然无法理解什么叫做统一的国家和民族,遑论为之战斗而死,这涉及到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深植在人们心中的民主(并非现代民主)、分封与因为婚姻、战争甚至买卖不断转换的领地所有权(大至一个国家)方面的种种问题。

路易十四为什么要建造凡尔赛宫,为什么要在佛兰德尔与荷兰大胜之后建立四座艺术学院,为什么要宽恕那些胡格诺派教徒,为什么要让蒂雷纳子爵与他的三子哈勒布尔公爵前往荷兰与佛兰德尔,正是因为他实在无法继续忍受这些这些名义上的臣子,实质意义上的诸侯,在遥远的东方,就算是孩子也知道要进攻必须握紧拳头,这里的爵爷与骑士却总是渴望着将这个国家四分五裂。

虽然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这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但可想而知,如果没有一系列战场与商场的胜利为国王争取了发言权,法兰西的路易十四也不过是另一个利奥波德一世——就连自己的国家遭到威胁都必须仰仗朋友乃至敌人的援助。

“不过不必太急切,”路易握了握儿子的手:“我要交到你手上的,必然是个完整而又强大的法国。你……”他想了想,没有继续说下去,三个儿子中他最爱的是小卢西安诺,也就是科隆纳公爵,但最偏向的莫过于小路易,小路易将来要承担的职责也必然要比其他的孩子更重,他甚至很有可能被人称之为一个平庸之辈——因为太阳王的光辉若无意外还能照耀欧罗巴半个世纪,而如今路易十四就已经有了荷兰、佛兰德尔与法国,还有一大片殖民地,一支无人可比的陆上军队,留给将来的路易十五的余地已经很少了,但他还将继续开拓下去,步伐不停到最后一刻。

路易对这个孩子有期望,也有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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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子小路易也许还无法了解路易十四,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声音的严苛要求,但现在的沃邦将军,绍姆贝格元帅与亨利伯爵,还有波兰国王路德维希一世却已经深深地领会了其中的深意。

尤其是沃邦,他固然是在孔代亲王麾下出身的,但孔代亲王治理军队也算是颇有手腕,等到了路易十四麾下,慢慢地他就被宠坏了——当然,这里所说的被宠坏了,纯粹针对一个军人而言,他习惯了如同战旗一般无言但坚定地矗立在身后的国王陛下,习惯了卢瓦斯侯爵一手创立的畅通无阻的后勤补给,习惯了精良的军械与充足的马匹,习惯了精神奕奕,装束整齐,严守军规并且意志坚定的士兵……

他在固守卢布尔雅那的时候,因为身边几乎全都是法国士兵,他还不觉得什么,但等到撤过萨瓦河,融入联军之中,他就像是从一座宏伟洁净,井井有条的宫殿一下子进入了一座混乱不堪,肮脏发臭的贫民窟。

到处都是人。

这些人,你甚至不能称他们为士兵——比沃邦之前在卡姆尼可看到的还要差,因为游荡在卡姆尼可的至少还是将军与诸侯的亲兵,他们中的一些看上去就像是乞丐,一些看上去就像是疯子,还有一些看上去就像是盗匪,他们别说武器,甚至衣衫褴褛或是索性一丝不挂,只在身上胡乱过着一些皮毛或是布料。

沃邦的队伍穿过所谓的营地时,他们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们的衣服、火枪、马匹和马车,特别是那些受伤的人,一个鞑靼人跑上去和沃邦说了什么,沃邦命令所有的士兵拔出武器,并且在伤员马车边布置了更多士兵,才避免了之后的惨祸——一部马车边的护卫略有疏忽,马车上的伤员就立刻被拖下车,他们见此大惊失色,立刻冲上去用枪托打,用刺刀刺,才将人从那群士兵堆里抢回来。

抢回来的伤员在几十秒里就已经是赤光光的了,他的丝绸内衣,他的漂亮裤子和外套,他的靴子,袜子,他脖子上的十字架,就连身上的绷带也被割断抢走了,伤口崩开了不算,等他回到城堡里,才发现自己漂亮的栗色头发也被切走了一大绺。

因为头发也是可以卖钱的。

他后来说,他毫不怀疑如果其他法国士兵没有把他抢回来,那些人或许会就这么生吃了他也说不定,他也让别人看了身上的咬伤。

像是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也正是因为出了这么一回事,沃邦在之后的行程中保持了沉默,哪怕他看到自己设计的战壕、地堡与防护墙要么就是粗制滥造,要么就是根本不存在,那些水泥、铁制工具、甚至泥沙等等,都能换成钱,而那些士兵宁愿在之后的战斗中死去,也不愿意在工事上耗费力气。

他们怀抱着一丝侥幸——他们与奥斯曼土耳其人间隔着一条萨瓦河,之前他们焚烧了所有能够搜索到的船只,也许那些异教徒根本过不了河呢,就算能过河,也已经精疲力竭了呢,就算他们还有力气挥刀开枪,死的人也未必是自己啊,何必让自己这样辛苦呢。

沃邦眉头紧蹙地穿过了所谓的联军前沿,他一回到卡姆尼可,就去觐见国王,要求国王后撤到更远的地方。

“我怀疑只要奥斯曼土耳其人过了河,他们就能长驱直入。”沃邦毫不客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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