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摩纳哥公国的来客(1/3)

作品:《我乃路易十四

这一晚奥朗日的古罗马剧场里灯火辉煌,仿佛又回到了罗马的帝政时代,莫里哀别出心裁地采用了大量的火把照明,又雇佣了数百人披着长袍乔装成古罗马人的样子,在摇晃不定的灯光下,演员同样身着托加、帕拉(外衣),丘尼卡(内衣)出场,脸上戴着面具。

一出场,莫里哀就大声地宣告,今天他要为“伟大的凯撒”献上一出古希腊的讽刺喜剧。

话音一落,想要为难莫里哀的孔蒂亲王就和身边的人交换了一个眼色——莫里哀确实走了一条捷径,在没有排练,也来不及准备布景、音乐与服饰的时候,有什么能够比一出古希腊的戏剧更合宜呢?毕竟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的戏剧,从来就是戴着“悲喜”、“男女”、“老少”面具的演员在舞台上演出的,没有任何布景与伴奏,所以对演员的要求很高。

但光耀剧院的演员一向自持的就是自己的天赋与经验,如果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戏剧规范去要求他们,他们的演出是不会出什么太大差错的。

何况领衔的正是莫里哀先生,他虽然不如年轻时精力十足,声音嘹亮,但在如何控制与调整舞台状况上没人能比他更娴熟从容——一干年轻的男女演员在他的引领下,即便在这样粗陋的条件下,也为国王奉上了一出精彩的演出。

哦,对了,如莫里哀先生所说,这出好戏还是奉献给“伟大的凯撒”的,这个名词可谓意味深长,毕竟法兰西的国王是没有那个权力自称皇帝的。

在欧罗巴的历史上,皇帝”(emror)和“国王”(king)两个词从来就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国王从一开始就是指世袭与独裁并举的封建式君王,皇帝呢,最早在拉丁文中是军事统帅的意思,所以如果有人从现代回到古罗马帝政时期,听到有人称你为皇帝,可不要高兴的太早。

因为这时候的皇帝可能还不如国王呢。

帝政时期的皇帝所指的是元老院授权的首席元老、执政官、军事统帅与护民官、大祭司——可不是独裁者,独裁者反而会被视作对罗马帝国的背叛,是个贬义词,甚至在早期的罗马帝国,人们很少用皇帝这个词来称呼最高领袖,而用“凯撒”与“奥古斯都”来称呼罗马皇帝。

凯撒一词自然是来自于曾经的凯撒大帝,奥古斯都则是指凯撒的政治继承人盖乌斯.屋大维.奥古斯都。

莫里哀在这里将凯撒之名冠在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的头上,是种相当狡猾的做法,如果他直接称路易为皇帝,而路易接受了,这是不合法律与传统的——在欧罗巴甚至英国人的认知中(英国人现在大多也是曾经的日耳曼蛮族),皇帝的头衔应该自屋大维这一系得到传承,才是无可辩驳的正统。

罗马帝国覆灭在三支蛮族之手后,分裂成了东西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与东罗马帝国相继灭亡,不过这妨碍蛮族的后人代为复兴,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为“罗马人皇帝”“奥古斯都”——但随着法兰克的分裂,这顶冠冕几经辗转、撕扯与争夺,有段时间竟然落在了意大利的小诸侯头上。

这种可笑的局面一直持续到公元十一世纪,出身东法兰克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冠冕,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个称号一直持续到十九世纪,不过在十三世纪的时候,皇帝的冠冕就从继承变成了由七大选帝侯推选,哈布斯堡以此把持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之位——虽然也不过是一百多年的事情。

那么也许有人要问,既然如此,一个凯撒的名号又如何能够受到国王们的青睐呢?这又与国王们的野心有关系——罗马帝国曾经横跨亚欧大陆,神圣罗马帝国也在书面意义上拥有现在的普鲁士、奥地利、匈牙利、波兰、意大利与法国,荷兰比利时等领地、公国与王国。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若是有人将其制作成一份地图,就会发觉路易十四的大方略正微妙地与之契合——就算不属于法兰西,至少也是属于波旁家族的,也不怪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一世嫉恨如狂,这原本是哈布斯堡,或者说是这位年轻君王梦寐以求的战果。

虽然剧场面积广阔,又只有火把照明,但这个时候谁都懂得应该紧盯着谁,国王在听到了那声“献给凯撒”之后,确实笑了,然后他转过身去和自己身边的科隆纳公爵与王太子说了几句话,人们心中都清楚,今天那座由丝绸帷幔妆点的露天包厢中,不止坐着一个国王。

接下来甚至没人能够全神贯注在莫里哀的演出上,除了国王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有他的亲眷们,奥尔良公爵看得哈哈大笑——莫里哀有意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弄巧成拙的“聪明的奴隶”,在剧院中心的石灰石舞台上做出一副跌跌撞撞,狼狈不堪的样子,因为做了错事又不甘心受罚,因此巧计百出,可惜的是无论如何,总会被高高在上的主人识破,最后还是不得不跪伏在地,向主人祈求宽恕。

想必这样,那些心怀不忿的贵人们应该舒服一点了——至少孔蒂亲王不再那么如鲠在喉了,一个演员不应让自己显得比凡尔赛宫中的贵人更聪明,更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乃路易十四 最新章节第四百一十二章 摩纳哥公国的来客,网址:https://www.52cxzw.net/172/172698/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