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情比金坚(2/3)

作品:《太史公曰王爷请绕道

口吻对他说话,他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阿绫听了他的评价,小脸立时垮了下来。好吧,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她还真是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这也罢了,居然还当场揭穿他们俩之间的“塑料君臣情”,这让她怎么接啊。

不过,不用她回复,百里臻就自己先问了起来:“还有,你方才叫本王什么?”

“诶?”阿绫一时没反应过来,这人这问题怎么听起来跟他得了失忆症似的,这才前脚刚说完的话啊,“当然是叫您殿下啊。”

“本王是问,方才在那摊头前。”

“......夫......夫君啊。”

“你倒是叫得顺口。”

阿绫:......

百里臻很难搞。

百里臻真的很难搞。

百里臻简直是非常难搞。

方才,她明明是亲眼看着百里臻喝了一碗加了糖的甜豆花,怎么也不见这人口儿甜点儿啊。

不仅不口甜,还吹毛求疵了起来,说好的少言寡语呢。

先是说她的彩虹屁吹得假,而后又说她方才“夫君”叫得太顺口。真真是......

好像她占了他多大便宜似的,哼!

他以为她愿意占他这个破便宜啊!她根本不稀罕!

还不是因为他们俩在设定中是对儿“临时夫妻”嘛,她不叫他“夫君”,那叫什么?

老公?现代人说法,不行。

相公?官人?老爷?那不是和“夫君”一样儿一样儿的意思嘛,哪个说出来,还不是都得被他怼回去啊。

或者......冤家?噫......这个说法太腻了,想想都直打抖,她这种女汉子可说不出这么打情骂俏的油腻词汇。

那么......老头子?他长得这么俊,明显和“老”字不搭界啊。

诶呀,烦死了,她好端端为什么要为这种事情死脑细胞啊!

真要说的话,这事儿里头,她才是最冤的那个吧。好好一大姑娘,还没谈恋爱呢,就先想着怎么和一个男人假扮夫妻。

这天底下,哪有这样没道理的事情。老天爷用这种事情作弄她,也不怕被捅菊花。

【系统提示:注意文明用语。】

注意个屁!

“那殿下觉得,依着方才那种情况,臣该如何称呼殿下,才算是合宜?”阿绫不答反问,语气里带了些故意没有收敛起来的赌气。听起来,一点儿也没“不耻下问”的意思,倒是有点儿像是在和百里臻吵架。

反正依着这人的性格,肯定不会屈尊和她斗嘴,她就是图个“说出来一时爽”罢了。毕竟,再不说,真要被憋死了。

百里臻斜睨了她一眼,就看到她大概在那易了容的面皮底下,气鼓鼓地鼓着脸颊了。

倒是还知道生气,倒是还敢对他发脾气,胆子真是越来越了得了。

不过,这样也总比方才那种假惺惺的模样,要强些。

大抵她自己也不知道,她生气的样子,还挺好玩儿的。

阿绫没有得到百里臻口头上的答案,只不过,他方才斜睨的那一眼,已经作出了回答。阿绫觉得,这个男人是在告诉她,她最好闭嘴,别说话。如果,她还惜得她这条小命的话。

哼。

她以为谁都跟他一样臭屁啊,整天一副高深莫测的仙人模样,不说话怎么混入人群探听消息啊。

见百里臻这会儿又目不斜视直视前方,没在看她,或者说根本不屑于去看她,阿绫更加气愤不平,又狠狠瞪了他一眼。

却不曾想,她这一眼还没来得及收回来呢,便冷不丁和突然侧过头来的百里臻对上了眼神。

(?`?Д?′)!!!

阿绫整个人忽得如过电了一般炸了毛,以肉眼看见的频率颤抖着,惊得连移开眼神都不会了。

百里臻瞧着阿绫一副瞠目结舌的呆模样,一时也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了。他才刚刚“夸”她胆子大,她就这么急急地证明,自己不仅胆子大,而且胆子肥。

才怪!

瞧她现在这个可笑的怂样,这不知道她是聪明还是蠢笨了。

“殿下......”阿绫被百里臻惊出窍的七魂六魄,这会儿才回过来,一回神,她便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啊”的最佳时期,百里臻不瞎也不傻,这会儿盲目地选择低头,只能证明自己心虚,于是她心一横,开始进行“(编)创(瞎)作(话)”,这短短一句话,九转十八弯地变了不知道多少个调儿,起头犹豫,中间挣扎,随后决然,最后愤怒,说出口就变成了,“殿下您衣服上,居然落了个蚊子!”

这蚊子,可真可恶,黑不溜秋的,居然还落在了那白衣上,别提多醒目了。更可恶的是,它居然还敢消想这“大汉第一美人”的细皮嫩肉,它也不照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有多丑!

一个丑蚊子消想美男子的故事,瞬间就在阿绫的脑子里,活了。

为了证明自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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