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四章 你我都怕是已成白骨(1/2)

作品:《我老婆是书香闺秀

因为儿子哇哇地哭了,所以乳母很快就把他抱去喂奶了。

剩下自己跟莺儿,李纵便把莺儿抱在自己怀里好好地调情了一番。

感觉很久都没有做过,此时此刻,他只想静静地看着她。

然后,找找当初的感觉。

其实不得不说,第五银翎的出现破坏了这种感觉。

但也有句话,叫做不破不立,因此,感觉,他还是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重新适应这种新的变化。

莺儿感觉到了自己夫君那炽热的目光,也是望了望身后以及旁边,还有外面。

只见外面的阳光还耀眼,且光亮着呢。

幸好倒是有着一些芭蕉树,让人无法清楚地一眼看清这里面。

即便是有的人可能会路过。

李纵双手抱着她的腰肢,她自然而然也是双手搂住了李纵的脖子。

身子却是往后稍稍倾斜着。

李纵很快便道:“很久都没有跟莺儿你这样了。之所以没这样,是因为我心中愧疚。纳银翎为妾,这是一种如何说呢,明知道不能这样去做,但是,不得不去做。谁让我这个人有些心软,嗯,可能还有那么一点自视甚高。”认为只有他自己作为穿越者,才能给这个世界的其他女人不一样的幸福,而其他人,都不行。

其实……

这也很好理解,因为他是穿越者,所以他自然比这些土著在见识面、在对待女人时,要更加尊重对方。

而放到其他人身上,你就很难去预估,对方是对她好,又或者不好。

而他与第五银翎再怎么说,也是相识一场,他当然是希望她好的,可他不知道日后她的夫君会对她好,或者不好。

另外……

估计还有一点点的掌控欲,导致了他只能选择去这样做。

当然!

其实这么跟莺儿说,莺儿估计也不懂。就当做是他自己胡说八道吧。

深吸了一口气,李纵接下来又道:“不过即便有了第五银翎,莺儿你这个人,在我心中的地位永远还是高于等于她的。”对!也不能把第五银翎说得毫无地位。

李纵接着说道:“毕竟,莺儿是我此生,心中愿意不惜一切都要倾注自己感情的人。而且……每天一有空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跟莺儿好好培养感情。”

“有时候会心想,总是摸莺儿你的小手,会不会太过于重复了。莺儿你会不会腻了?”

“可换个别的吧,又实在是想不到了。”

“一天若是说有十二个时辰,那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可能我都在想这个。”

“其实功名利禄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之所以还要去当官,不如说,是想当发生大事的时候,仍然还能让莺儿过上平静的日子,永永远远都没有烦恼。”

“其实,我没什么大志。以往的话,真就打算混混日子就算了,反正,自己是个世家子,应该不愁吃,不愁喝,你看像苏轼,每每都靠他弟弟支助才能过日子,不也过得很好嘛。”

“料想,大郎应该也差不多那里去,总不至于看着我这个弟弟饿死吧,以后,就吃他的,喝他的。”

莺儿根本不知道李纵说的苏轼是何人?

不过这不重要,知道大概是个人就行了。

“本来是打算这样,当个混混,无所事事地过一辈子的。”

“可人生,总会有一些转折点,哪知道那天在古刹池畔,与你相遇。”

“我大意了,没有闪。”

“然后,后面得知忽然有了婚约。”

“当时的感觉就是,这婚约,随便吧。就是不知道对方长得好看不好看。当时岳父也没说他是县令来着,可消息倒是传得挺快,我要娶的是隔壁县县令的女儿。”

“所以说……这人到底长得怎样。”

“当时的我心想,如果长得丑,那就不要了。哈哈!日后,就过相敬如宾的日子吧。”

“当时,也很忐忑。有种抽卡的感觉。而且感觉有很大机会会翻车,就是会失败的意思。”

“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又不是那么好抗拒的。”

“只能说,当时的我虽说五年了,可这五年里,我却并没有像很多人那样,有想过要怎样怎样。”

“唔……”

“可能我就适合当个混吃等死的。”

“如果对方长得不漂亮,那大不了,以后不过夫妻生活好了。”

李纵说着很是叛逆的话。

“谁知道,后面才发现是你。”

“而且,还长得很漂亮。”

“不争气的我立刻转变了想法,嗯!以后一定要多多地过夫妻生活。”

“不过,一个人长得漂亮,却没有品德,也不行。”

“所以,实话实说吧,那‘一朵两朵三四朵,五朵六朵七八朵。’其实是我故意的。”

“我就是想看看莺儿你看了这个后,会有什么反应。”

“至于说自己要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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