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两脚羊(1/2)

作品:《猎罪神探

可很快,欧阳明月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测:“不,这不可能!如果说凶手是个食人魔,他自己爱吃人-肉也就罢了,那些顾客总不能也都是食人魔吧。”

“根据公-安内部的统计,食人魔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百万分之一都不到。”

小熊警官这时灵机一动:“莫非是有客人让凶手帮他们去找肉吃?升级版的‘婴儿-汤’事件?”

欧阳明月点点头:“这倒是有可能,毕竟目前受害的都是流浪汉,在那些富商眼里,这些低阶层的人恐怕就只是行走的两脚羊,根本不至于放在心上。”

这时小周正好办完事儿过来,他听到欧阳明月的话,忙问什么是两脚羊。

“难道这个案子跟羊肉馆有关系吗?”

欧阳明月的两颊不禁露出笑意:“小周警官,看来你的历史很不合格呀!两脚羊并不是指羊,而是古代被同类吃掉的人。”

我也趁机补充了一句:“没错,尤其是在五胡乱华时期,当时中原大乱,外族入侵!汉人被当做行军打仗的食物,沦落成“两脚羊”,往往是外族赶着一群汉人到处侵略,饿了就杀几个人充饥,都不用携带干粮了。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就曾写到:“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

而在《鸡肋编》中还有详细的划分,老瘦男子被称为‘饶把火’,妇人少艾被称为‘不羡羊’,小儿则被称为‘和骨烂’。

听了我的话,小周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这他娘的不是真把人-肉当食材了吧?可真够恶心的。”

我告诉他:“没错,就是食材,凶手就是把这些流浪汉的人-肉当作了自己的食材,但是刚才你们有句话说错了。”

“嗯?哪句话?”欧阳明月转头看向我。

我答道:“你们刚才说这很有可能是升级版的婴儿-汤事件,我可以很明确告诉你们,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广东婴儿-汤事件罪犯是为了金钱,富商知情,并且想要滋补壮阳,而现在这个凶手纯属是因为心理变态,他供应的群体也根本不是富商。”

“不是富商?”欧阳明月跟小熊警官面面相觑,似乎不认同我的话:“如果不是为了金钱的话,那凶手为什么铤而走险为他的客人做人-肉吃,难道脑子被驴踢了?”

我耸了耸肩:“我说了啊,变态,变态的脑回路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

“还有你们想想,如果你要吃肉,是会吃健康聪明的黑猪肉,还是营养不良又脏又臭的土猪肉。如果是富商,会很挑食的好吗?”

“都是吃人,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完全一样的,干嘛不选择高学历高智商身体健康的人,而向这群吃不饱流浪街头的乞丐下手。”我解释道。

在场众人刹那间瑟瑟发抖的看向我,似乎在他们眼里,我比食人魔更加变态。

等他们消化完了这几句话,小熊警官喃喃自语:“道理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可问题是那群客人如果只是普通市民,吃得起人肉吗?”

“当然吃不起。”我摇了摇头:“真相是,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

欧阳明月翘-起嘴角:“不知道吃的是人-肉?可人-肉的味道不可能跟猪牛羊一样。”

这时她突然眼神一动:“难道应了刘安献肉的典故?”

“刘安献肉?”这个词吸引了小熊警官等人的注意。

欧阳明月点了点头:“没错,这是发生在三国时期的一个经典小故事。”

据说,鼎鼎大名的刘备有一次吃了败仗,在深山中逃了两天两夜,终于摔倒在一座小木屋外。木屋的主人是一名猎户,赶忙将刘备救醒,见刘备已经饿得奄奄一息,又得知他是自己敬仰的偶像刘皇叔,于是特地下厨为他做了一盆子肉献上。刘备吃的狼吞虎咽,问道:这是什么肉?猎户回答说是狼肉。等刘备酒足饭饱以后在小木屋里参观,忽然发现厨房里躺着一名妇女,全身血肉模糊,大腿上的肉都被割掉了,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吃的是人-肉。原来猎户家中没有余粮,为了救活偶像,这才杀妻献肉,后来刘备特地赏赐给猎户黄金千两,官位豪宅,来表彰他的功绩。

听了这个故事,众人不禁唏嘘:“这个猎户杀掉自己的妻子献肉给刘备吃,也不知道是真的忠义,还是想借此换来荣华富贵。”

小熊警官却说:“刘备当时吃不出来吗?那可是人-肉。”

我直接反问:“难道你知道人-肉是什么味道?在没吃过人-肉的情况下,正常人就算吃到了,很少能察觉到异常,顶多觉得味道有点奇怪,而只有那种感官特别灵敏,观察力特别细微的人才会发现这肉有问题。”

话音刚落,众人都赞许得朝我点了点头,算是被我说服了。

只有小熊警官看着我露出了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

欧阳明月问他怎么了?

小熊警官讪讪得笑了笑:“我就是觉得,丁隐的内心真的强大到可怕……才十四岁的年纪,说起吃人肉来谈笑风生,比我见过的那些老刑警都坚-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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