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个男人(1)

作品:《名门盛宠:蚀骨情深

邵谦斟酌来去,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吃了早餐就先去了a市最大的书店购书中心。想着早早买到手还能赶在当天送给她,为了客气她可能会请自己吃午饭,这样还有机会多聊聊。当然是自己买单,怎么能让女孩子买单呢?(他虽是研究古人的,却不代表他一定古板。)他并不担心沈洛会不接受。因为有钱难买心头好,文人、有艺术气质的人更不在意这些。遗憾的是,购书中心当天并未有这套书,工作人员告诉他下周四或周五会到一套,而且是从别人家藏书里收购过来的。他一听,赶紧要下订,可是书店没这规矩,不过可以留下他联系方式,书一到就通知他。幸运的是他是第一个预约这套书的,留下联系方式后,他一再向工作人员申明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他,说是帮一个朋友找的,那朋友找了很久了,害得工作人员差点感动,一再保证书来了就通知他而且不把那套书上架。接下来的几天,他每天都心如惴鹿,不时地看手机,开会也是,引的留意到他的同事笑他恋爱了,在等女朋友的信息。他失笑,可不是“恋了”,不过是单恋。数日无动静,正等的心焦时,周五下午四点钟来了信息说书已到,随后又有确认电话。他再无心上班,找到老大以急事为由请假,老大看他的表情倒是真急,反正再一个来小时就下班了,便挥挥手让他走了,连请假条都没用。心要跳出胸腔,一路急驰。跑进专柜,正是那个工作人员当值,把书从书柜里拿给他。一把接过,太美了,浓浓的书卷味,久远的书香,抱在怀里,如获至宝。买单以后,暗自庆幸幸亏上次没买到,否则一时冲动立刻把书送去,要聊都没话题,自己全然没这方面的知识。这些天自己正好做了些准备功课,去网上查了些有关它的介绍,今晚再看一看实体,凭自己的聪明,相信明天一定会有一个非常好的表现。

吃完晚饭,洗漱好,就差熏香了,邵谦虔诚地拿出那套书看起来,确实画作很美,介绍解说的小楷也是。八点半,他给沈洛打了个电话,一说明,就听到了沈洛的惊喜与感谢,爽快地约了第二天上午十点的时间。

周六上午,有着晴朗的好天气。才子邵谦找位置停好车,怀着忐忑而兴奋的心情走进育珠路。一路过来才发现育珠路原来离自己住的公寓并不远,相隔两个街道的距离,步行也就半个小时的样子。不禁脸上浮起笑容,这是不是天意呢?自己离心仪的佳人没多远的距离。宝贝地摸摸自己的包,不是皮包有多贵重,而是里面正藏着送给沈洛的心头好——那套书。

邵谦自然受到了沈洛的热情接待。只是进了院子的邵谦首先被巴克恐吓了一下,猛一见这么个大狗还真吓了一跳。不过发现那条狗对沈洛很温驯,也很灵气。听沈洛介绍这条狗的名字后,也挺敬佩欣赏的,因为《野性的呼唤》他也看过。安抚好巴克后,转头发现诺诺也在,原来她男朋友的出差延期还没回来。沈洛想着人多热闹些就把她叫过来,她自己心中有鬼,又好奇才子还真是雷厉风行,竟真的去搜罗了宝贝。她抱着故事第一见证人的伟大抱负昨晚就乐颠颠地跑来了。

邵谦由院子走进主屋。沈洛自然邀请他参观了一遍房子,一圈下来,尤其是参观了二楼书房然后坐在二楼小客厅感受一下的时候,他是真得惊呆了:“沈洛,我怎么有一种穿越的感觉。”

“怎么说?”沈洛错愕。

“如果不是认识你们俩,我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除了咱们研究的那些东西,怎么还会有这么有时代感的地方。建筑、家具都不算稀奇,而是综合起来的气息,让人有窥到一个古老大家族一角的感觉。”

“才子是职业病吧?你别吓人呢?”

“呃?”邵谦并不知道沈洛是一个人住这儿,还以为她父母都出去了。

“那好啊,专家帮我评估评估,看哪些古董比较值钱,方便我换点钞票。”沈洛笑着岔开了话题。

“别,才子我已是忝居其名,还专家哪。”邵谦做投降状。

沈洛和诺诺都笑了。

三人在小客厅喝了一杯饮料后下楼。沈洛问了邵谦怕辣,便叫了一家粤菜馆的外卖,自己则给巴克炖了个猪手。一起吃过午饭后,茶还没喝一巡,诺诺就接到男朋友的电话,原来为了给她一个惊喜,故意没提前告诉她,现在已经到家了。还真是小别胜新婚,诺诺马上激动地拿起包包就跑了,一点义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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