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头看见岳涯一头要扎进粥碗,一把托住他的脑袋。 (19)(1/9)
作品:《内容简介小说九死不悔》。
“现场我们保护起来了,屋里有出租房主的脚印,还有我和另一名片警的脚印,其他的任何都没动。”
高健点头,法医,痕检,采集勘查的已经开始工作了、
现场有些破坏,也就是地上,门窗都订着塑料布,所以地上的尘土不是很厚,有几串脚印是新鲜的,还有一对脚印有点模糊了,那也不影响影响采集脚印收集证据。
采集了脚印,法医已经顺着臭气的来源寻了过去。
“这个月气温升得很快,再加上房门窗户都是密封的,所以屋里有东西**了才有这么大的味道。”
屋里臭气熏天,有些警察受不了都到外头去干呕了。
屋里没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就是一个空房子,空床,哪哪都是空的。
根据出租屋主的话说,这是出租给一个男人,很高,看起来挺壮的。用来居住、
可这么一看这不是居住,这是租下来就没住过。
有警察挪开了嘎吱作响的铁窗,在地上的红砖敲了敲,确认了空响的范围,撬开了红砖,里边是一层塑料布,塑料布底下,是一个高度**的尸体,还有一个用塑料袋裹着的手机。
法医叹口气,开始工作。
高健掩着口鼻拿起塑料袋包裹的手机。
按了按,已经没电了,但是没有坏。
助手赶紧拿出一个充电宝给手机充电。
还好啊,手机只是没电了没有受到其大的损坏,充了十分钟的电,手机就可以开机了。
带着白手套把手机开机,手机一开,看到手机内的通讯录,还有手机屏保照片。
高健拿起自己的电话,给原志国打过去、。
“原副省长,原邦,找到了。”
原邦失踪了一个月零五天,失踪这么久,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原志国已经做好了原邦已死的心理准备。
可等他从电话里得知,原邦死了,高度腐烂了,死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出租屋内。
原志国一头栽倒地上,晕死过去。
等原志国从医院回来,被人搀扶着进了法医室,就连原邦的尸检都做完了。
原志国瞬间苍老,意气风发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的兄长原建设死了,他的侄子原邦死了,他的大嫂原邦他妈半疯半傻了。叱咤政坛的原家垮了一半,原志国老泪纵横,好几次又差点晕过去。
案件分析会所有人都低着头,看样子是在思考,只有痕检,法医在做着报告。
“根据腐烂情况确认到,死者已经死亡超过一个月,骨骼完整没有断裂的痕迹。致命伤应该是失血过多致死。在死者的指甲缝里,发现了羊绒纤维,经确认,这些羊绒和于梦笙购买的那件大衣羊绒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死者在死前和凶手有过搏斗,凶手身上穿着这件羊绒大衣,死者抓住了羊绒大衣,才在指缝里有了残留的羊绒纤维。”
法医分析结束,就是痕检的工作人员发言。
“我们在现场发现的脚印,排除掉警察和出租屋主脚印以外,发现一串四十四码男性脚印,和于梦笙的脚一模一样。”
“这次现场留下痕迹很多,对比之下比前几次的杀人事件容易破获。我们大队分析,应该是当晚案发时很慌乱,所以才留下这么多的破绽。结合原邦失踪时候各种人证物证的对比,真的是很仓促,很慌,有这么多破绽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高健一句话也不说,内心的震惊却是巨大的,岳涯能细密到那种程度?各个细节都考虑到了,什么是仓皇时候留下的脚印?完全是故意留下的,就为了证据吧,好像岳涯的脚是四十三码的。处处都考虑清楚了。包括那件羊绒大衣,也许是搏斗时候抓了一下指甲缝里残留了羊绒纤维,可岳涯把这个细节直接转移给于梦笙了。
岳涯的内心,岳涯的大脑,心思缜密程度,还有巨大的心理承受力,不得不说,岳涯是他遇到过的最难对付也最狡猾也最聪明的人。
他能杀了那么多人以后还能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该干什么干什么,文没有断更,电影没有断了拍摄,恩爱没有停,照吃照睡按着他的步调生活。
什么负罪感恐惧感,紧张害怕担心导致的惶恐不安,完全没有。
他的内心强大到那种地步,他的人,强悍到那种地步。
什么虚弱,苍白,身体不好,慵懒,那都是假的,是他的保护色,岳涯绝对是一个强悍的心狠手辣的狠角色啊。
“我们从出租屋主那里也拿到租屋合同,虽然没有租房人的身份证,签的名字也是假的,但是我们把租屋合同上的签名和于梦笙的签名做了对比。对比出来的结果是,一个人所写。”
幻灯片上显示着于梦笙的签名,还有租房合同的签名。
租房合同签名有点奇怪,窦夕。
做笔记对比的就是,夕和梦。
于梦笙写签名的时候,习惯性的会把梦的最后一笔,就是夕这个字的最后一笔拉得很长在微微上翘,窦夕的夕也是拉得很长上翘。
一模一样的写字习惯。
“出租屋主说是一个三十岁左右很高看起来很结实的男人租的房子,虽然带着帽子口罩看不清脸,把于梦笙的背影照片给了出租屋主看,出租屋主说是的,很像。再加上租房合同,可以确定,这个房子就是于梦笙租的。”
“确认是于梦笙是凶手还有最关键一点,我们找到死者的手机,手机里有一段录音。”
有人打开原邦的手机,里边有一段很短的音频资料。
“二叔,二叔救我,于梦笙要杀了我!”
就这么一句话,录音里原邦带着恐惧的哭腔,带着绝望的悲鸣。可以听得出当时原邦有多恐惧无助。
完美的证据,任何一个都证据都指向了于梦笙。
租房,杀人,仓皇藏尸,留下了一些脚印,认为手机已经没用了就陪着原邦一起埋了,不成想手机里还有这么一句求助的话。
犯罪的过程,杀人的动机,到藏起尸体,清晰明了。
高健握紧手里的笔,他想起岳涯高深莫测笑着说,会有一份完美证据证明于梦笙杀了人。
这些证据加在一起,还不够有力度吗?没有比死者的话更有力度的了。
岳涯啊,这个恐怖的男人,越想他越觉得恐怖。
就算是在拍着桌子说,不是于梦笙干的,给于梦笙翻案?能翻案吗?这么多证据摆在这,原邦的遗言还在这,罪证确凿,证据齐全,没有任何可能翻案的、
最高明的凶手不是躲避了警察的调查,让这个案子成为悬案,警察抓不到凶手。而是,让警察明知道凶手是谁,却没办法去抓。
就这些证据,足够让于梦笙枪毙,一份口供都不需要,直接可以判了死刑。
“现场我们保护起来了,屋里有出租房主的脚印,还有我和另一名片警的脚印,其他的任何都没动。”
高健点头,法医,痕检,采集勘查的已经开始工作了、
现场有些破坏,也就是地上,门窗都订着塑料布,所以地上的尘土不是很厚,有几串脚印是新鲜的,还有一对脚印有点模糊了,那也不影响影响采集脚印收集证据。
采集了脚印,法医已经顺着臭气的来源寻了过去。
“这个月气温升得很快,再加上房门窗户都是密封的,所以屋里有东西**了才有这么大的味道。”
屋里臭气熏天,有些警察受不了都到外头去干呕了。
屋里没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就是一个空房子,空床,哪哪都是空的。
根据出租屋主的话说,这是出租给一个男人,很高,看起来挺壮的。用来居住、
可这么一看这不是居住,这是租下来就没住过。
有警察挪开了嘎吱作响的铁窗,在地上的红砖敲了敲,确认了空响的范围,撬开了红砖,里边是一层塑料布,塑料布底下,是一个高度**的尸体,还有一个用塑料袋裹着的手机。
法医叹口气,开始工作。
高健掩着口鼻拿起塑料袋包裹的手机。
按了按,已经没电了,但是没有坏。
助手赶紧拿出一个充电宝给手机充电。
还好啊,手机只是没电了没有受到其大的损坏,充了十分钟的电,手机就可以开机了。
带着白手套把手机开机,手机一开,看到手机内的通讯录,还有手机屏保照片。
高健拿起自己的电话,给原志国打过去、。
“原副省长,原邦,找到了。”
原邦失踪了一个月零五天,失踪这么久,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原志国已经做好了原邦已死的心理准备。
可等他从电话里得知,原邦死了,高度腐烂了,死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出租屋内。
原志国一头栽倒地上,晕死过去。
等原志国从医院回来,被人搀扶着进了法医室,就连原邦的尸检都做完了。
原志国瞬间苍老,意气风发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的兄长原建设死了,他的侄子原邦死了,他的大嫂原邦他妈半疯半傻了。叱咤政坛的原家垮了一半,原志国老泪纵横,好几次又差点晕过去。
案件分析会所有人都低着头,看样子是在思考,只有痕检,法医在做着报告。
“根据腐烂情况确认到,死者已经死亡超过一个月,骨骼完整没有断裂的痕迹。致命伤应该是失血过多致死。在死者的指甲缝里,发现了羊绒纤维,经确认,这些羊绒和于梦笙购买的那件大衣羊绒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死者在死前和凶手有过搏斗,凶手身上穿着这件羊绒大衣,死者抓住了羊绒大衣,才在指缝里有了残留的羊绒纤维。”
法医分析结束,就是痕检的工作人员发言。
“我们在现场发现的脚印,排除掉警察和出租屋主脚印以外,发现一串四十四码男性脚印,和于梦笙的脚一模一样。”
“这次现场留下痕迹很多,对比之下比前几次的杀人事件容易破获。我们大队分析,应该是当晚案发时很慌乱,所以才留下这么多的破绽。结合原邦失踪时候各种人证物证的对比,真的是很仓促,很慌,有这么多破绽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高健一句话也不说,内心的震惊却是巨大的,岳涯能细密到那种程度?各个细节都考虑到了,什么是仓皇时候留下的脚印?完全是故意留下的,就为了证据吧,好像岳涯的脚是四十三码的。处处都考虑清楚了。包括那件羊绒大衣,也许是搏斗时候抓了一下指甲缝里残留了羊绒纤维,可岳涯把这个细节直接转移给于梦笙了。
岳涯的内心,岳涯的大脑,心思缜密程度,还有巨大的心理承受力,不得不说,岳涯是他遇到过的最难对付也最狡猾也最聪明的人。
他能杀了那么多人以后还能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该干什么干什么,文没有断更,电影没有断了拍摄,恩爱没有停,照吃照睡按着他的步调生活。
什么负罪感恐惧感,紧张害怕担心导致的惶恐不安,完全没有。
他的内心强大到那种地步,他的人,强悍到那种地步。
什么虚弱,苍白,身体不好,慵懒,那都是假的,是他的保护色,岳涯绝对是一个强悍的心狠手辣的狠角色啊。
“我们从出租屋主那里也拿到租屋合同,虽然没有租房人的身份证,签的名字也是假的,但是我们把租屋合同上的签名和于梦笙的签名做了对比。对比出来的结果是,一个人所写。”
幻灯片上显示着于梦笙的签名,还有租房合同的签名。
租房合同签名有点奇怪,窦夕。
做笔记对比的就是,夕和梦。
于梦笙写签名的时候,习惯性的会把梦的最后一笔,就是夕这个字的最后一笔拉得很长在微微上翘,窦夕的夕也是拉得很长上翘。
一模一样的写字习惯。
“出租屋主说是一个三十岁左右很高看起来很结实的男人租的房子,虽然带着帽子口罩看不清脸,把于梦笙的背影照片给了出租屋主看,出租屋主说是的,很像。再加上租房合同,可以确定,这个房子就是于梦笙租的。”
“确认是于梦笙是凶手还有最关键一点,我们找到死者的手机,手机里有一段录音。”
有人打开原邦的手机,里边有一段很短的音频资料。
“二叔,二叔救我,于梦笙要杀了我!”
就这么一句话,录音里原邦带着恐惧的哭腔,带着绝望的悲鸣。可以听得出当时原邦有多恐惧无助。
完美的证据,任何一个都证据都指向了于梦笙。
租房,杀人,仓皇藏尸,留下了一些脚印,认为手机已经没用了就陪着原邦一起埋了,不成想手机里还有这么一句求助的话。
犯罪的过程,杀人的动机,到藏起尸体,清晰明了。
高健握紧手里的笔,他想起岳涯高深莫测笑着说,会有一份完美证据证明于梦笙杀了人。
这些证据加在一起,还不够有力度吗?没有比死者的话更有力度的了。
岳涯啊,这个恐怖的男人,越想他越觉得恐怖。
就算是在拍着桌子说,不是于梦笙干的,给于梦笙翻案?能翻案吗?这么多证据摆在这,原邦的遗言还在这,罪证确凿,证据齐全,没有任何可能翻案的、
最高明的凶手不是躲避了警察的调查,让这个案子成为悬案,警察抓不到凶手。而是,让警察明知道凶手是谁,却没办法去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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